食品伙伴網訊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稱“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食品伙伴網匯總了2025年上半年的抽檢情況。統計顯示,2025年1-6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2期通告,公布了61批次不合格食品,比2024年上半年的119批次下降了48.74%。
20大類食品檢出不合格
從類別上看,2025年上半年不合格食品涉及飲料、調味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肉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蜂產品、蔬菜制品、餐飲食品、方便食品、餅干、豆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20大類。其中,調味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數量最多,各有9批次,其次,特殊膳食食品有7批次。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居首位
統計發現,2025年上半年不合格食品存在主要問題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農藥殘留超標問題、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有機污染物問題。
其中,檢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居首位,有28批次,占不合格總數的45.9%。主要涉及甜味劑、色素、防腐劑等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包括糖精鈉、甜蜜素、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殘留量、莧菜紅、酸性紅、檸檬黃、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等。

近五成不合格食品來自電商平臺
不合格食品中,有29批次食品來自淘寶、美團、京東、天貓、餓了么、拼多多、快手、抖音、微信、蘑菇街這些電商平臺的網點或者手機APP,占不合格總數的47.54%。

不合格檢驗項目批次及相關小知識
(不合格項目涉及產品類別和品名,僅為代表該類別或產品被檢出過不合格,同類別或產品多次不合格的已經合并,因一批次不合格產品可能有多個項目不合格,所以這里的批次之和比不合格食品的61批次要多。)
微生物污染問題
菌落總數(6批次)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食醋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103CFU/mL;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22)中規定,果蔬汁類及其飲料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102CFU/mL;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糖果》(GB 17399—2016)中規定,糖果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104CFU/g。
食醋、果蔬汁類及其飲料、糖果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大腸菌群(3批次)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腸菌群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GB 19644—2010)中規定,乳粉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最多允許1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1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10CFU/g。
乳粉、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大腸菌群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可能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受人員、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滅菌工藝滅菌不徹底導致的;還可能與產品儲存條件不當有關。
霉菌(4批次)
霉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中烘炒工藝加工的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霉菌最大限量值為25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霉菌最大限量值為150CFU/g。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污染物污染問題
重金屬污染問題
鉛(以Pb計)(1批次)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污染物,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金屬元素,可在人體內蓄積。長期攝入鉛含量超標的食品,會對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干制蔬菜中鉛(以Pb計)的限量值為≤0.8mg/kg;《福建滋蕈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蔬菜干制品》(Q/FJZX 0008S—2024)中規定,鉛(以Pb計)的限量值為<0.8mg/kg。該批次產品中鉛(以Pb計)檢驗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相關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蔬菜干制品中鉛(以Pb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中鉛含量較高,導致干制品鉛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有機污染物問題
苯并[a]芘(1批次)
苯并[a]芘是一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多環芳烴化合物,化學性質較穩定,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最大限量值為10μg/kg。
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對原料反復烘烤或蒸炒時,高溫導致苯并[a]芘含量上升;也可能是加工過程中接觸潤滑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浸提溶劑等造成污染;還可能是油料作物在種植、收儲、晾曬過程中受到土壤、水和大氣中的苯并[a]芘污染。
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水胺硫磷(1批次)
水胺硫磷屬于膽堿酯酶抑制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是一種廣譜性有機磷殺蟲、殺螨劑,兼有殺卵作用。其為高毒農藥,禁止在蔬、果、茶、菌類、中草藥材上使用。食用少量含有水胺硫磷的食品一般不會導致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茶葉中水胺硫磷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茶葉中水胺硫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茶農在種植過程中違規使用。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1批次)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種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具有廣譜、高效等特性。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標的食物,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的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干枸杞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1mg/kg。
干枸杞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或濫用農藥。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7批次)
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腎臟、骨骼生長造成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醬鹵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0.075g/kg。
醬鹵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蜂產品制品、料酒、茯濕膏類方便食品、其他發酵酒、餅干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其他類飲料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0.5g/kg。
蜂產品制品、料酒、茯濕膏類方便食品、其他發酵酒、餅干、其他類飲料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3批次)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最大限量值為1.0g/kg。
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料酒、花生及其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料酒、花生及其制品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產經營者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2批次)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食品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料酒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糕點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料酒、糕點中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還可能是GB 2760—2024新國標實施后,生產企業未及時調整配方。
二氧化硫殘留量(4批次)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
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檢出二氧化硫的原因,可能是為改善產品色澤而超范圍使用硫磺熏蒸或亞硫酸鹽浸泡造成的。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香辛料及粉(八角除外)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淀粉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3g/kg,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使用量為0.1g/kg。
白芷、淀粉、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提高產品色澤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也可能是生產工藝控制不好;還可能是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保鮮所造成。
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批次)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其他半固體調味料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莧菜紅(1批次)
莧菜紅又名食用紅色9號,水溶性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莧菜紅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除糕點上彩裝外,莧菜紅在糕點中不得使用。
糕點中檢出莧菜紅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濫用色素;也可能是企業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確,未嚴格控制彩裝、配料中色素的帶入。
酸性紅(1批次)
酸性紅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長期食用酸性紅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腌臘肉制品中不得使用酸性紅。
腌臘肉制品中檢出酸性紅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檸檬黃(3批次)
檸檬黃又名食用黃色4號,屬于水溶性偶氮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檸檬黃基本無毒,不在體內貯積,絕大部分以原形排出體外,但長期食用檸檬黃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茶葉、豆干、食糖中不得使用檸檬黃。
茶葉、豆干、食糖中檢出檸檬黃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部分生產企業將劣質原料進行染色,以次充好,摻假造假。
鋁的殘留量(2批次)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最大限量值為100mg/kg,粉絲粉條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最大限量值為200mg/kg,“紅薯粉條”產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不含任何添加劑”。
油條等油炸面制品、粉絲粉條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控制好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還可能是廠家使用的粉絲粉條原料(食用淀粉)因受環境影響含有較高含量的鋁。
三氯蔗糖(1批次)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甜度約為蔗糖的600倍。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調味面制品中三氯蔗糖的最大使用量為0.6g/kg。
調味面制品中三氯蔗糖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
糖精鈉(以糖精計)(1批次)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固體飲料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
固體飲料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3批次)
甜蜜素,化學名稱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長期攝入甜蜜素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一定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食醋中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果脯類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
食醋、果脯類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味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外購的原料帶入;還可能是生產過程計量不準導致甜蜜素超標。
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6批次)
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過氧化值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
《花生醬》(QB/T 1733.4—2015)中規定,花生醬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腌臘肉制品》(GB 2730—2015)中規定,腌臘肉制品火腿、臘肉、咸肉、香(臘)腸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5g/100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
花生醬、腌臘肉制品、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規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調和油)中過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油茶籽油》(GB/T 11765—2018)中規定,壓榨油茶籽油中過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除熟制葵花籽外)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50g/100g。
食用植物油中過氧化值、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除熟制葵花籽外)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酸價(以脂肪計)(KOH)(2批次)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等異味,嚴重超標時會產生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酸價超標的食品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KOH)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
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KOH)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酸價(以脂肪計)(KOH)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
糕點中酸價(以脂肪計)(KOH)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總酸(以乙酸計)(1批次)
總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一般而言,總酸含量越高說明食醋發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濃。總酸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3.5g/100mL。該批次產品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總酸(以乙酸計)≥4.5g/100mL”。
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未按產品標簽標示要求組織生產;也可能是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
全氮(以氮計)(1批次)
全氮是醬油的品質指標之一,反映了醬油中蛋白質、氨基酸、肽等含量的高低。全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風味。
《內蒙古甘旗卡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標準 牛奶醬油》(Q/NGQS 0001S—2024)中規定,特級牛奶醬油中全氮(以氮計)≥1.50g/100mL。
醬油中全氮(以氮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涉嫌摻假。
氨基酸態氮(以氮計)(2批次)
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醬油鮮味越濃,反映醬油的質量越好。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內蒙古甘旗卡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標準 牛奶醬油》(Q/NGQS 0001S—2024)中規定,特級牛奶醬油中氨基酸態氮(以氮計)≥0.80g/100mL。該批次產品中氨基酸態氮(以氮計)含量既不符合相關產品執行標準要求,也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氨基酸態氮(以氮計)≥0.80g/100mL”。
醬油中氨基酸態氮(以氮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氨基酸態氮是料酒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料酒鮮味越濃,反映料酒的質量越好。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調味料酒》(SB/T 10416—2007)中規定,氨基酸態氮(以氮計)≥0.2g/L。
料酒中氨基酸態氮(以氮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不揮發酸(以乳酸計)(1批次)
不揮發酸(以乳酸計)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釀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規定,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0.50g/100mL。
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
酒精度(1批次)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水平主要反映產品品質。
《露酒》(GB/T 27588—2011)中規定,酒精度標簽標示值與實測值相差不得超過±1.0%vol。
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
維生素A(2批次)
維生素A是一種脂溶性維生素,在人體代謝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是嬰幼兒生長發育不可缺少的微量營養素。維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癥、干眼癥等眼部癥狀,還可能會導致食欲減退、免疫功能低下,造成嬰幼兒生長發育遲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GB 22570—2014)中規定,適用于6—60月齡的輔食營養素撒劑中維生素A每日份含量應在150—360μgRE范圍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孕婦營養補充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以每日計)應在230—700μg范圍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輔食營養補充品、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
維生素B1(3批次)
維生素B1是一種水溶性維生素,能夠參與人體內能量代謝,對維持神經、肌肉特別是心肌正常功能方面有重要作用。維生素B1缺乏容易導致人體產生疲勞、食欲不振,還可能引起腳氣病等神經-血管系統損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GB 22570—2014)中規定,適用于6—60月齡的輔食營養素撒劑中維生素B1每日份含量應≥0.24m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2015)中規定,運動營養食品中維生素B1含量(以每日計)應在0.2—4mg范圍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輔食營養補充品、運動營養食品中維生素B1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
維生素B2(1批次)
維生素B2是一種水溶性維生素,能夠參與體內生物氧化與能量代謝。維生素B2缺乏可能會導致疲倦乏力、口腔疼痛,嚴重時可引起維生素B2缺乏病。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GB 22570—2014)中規定,適用于6—60月齡的輔食營養素撒劑中維生素B2每日份含量應≥0.24m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輔食營養補充品中維生素B2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
維生素B12(1批次)
維生素B12是一種水溶性維生素,主要以輔酶的形式存在并參與體內生化反應。維生素B12是一種預防和治療惡性貧血的維生素,在人體內參與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生物大分子的轉化和利用,促進紅細胞的發育和成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孕婦營養補充食品中維生素B12含量(以每日計)應在1.2—4.8μg范圍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維生素B12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不合理;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
維生素D(1批次)
維生素D是一種脂溶性維生素,可以維持血漿鈣和磷的水平穩定,滿足骨骼礦物質化、肌肉收縮、神經傳導及細胞的基本功能。維生素D缺乏容易導致兒童佝僂病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GB 22570—2014)中規定,適用于6—60月齡的輔食營養素撒劑中維生素D每日份含量應在3.0—9.0μg范圍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輔食營養補充品中維生素D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
鐵(1批次)
鐵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長期鐵攝入不足可能會引起體內鐵缺乏或導致缺鐵性貧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GB 22570—2014)中規定,適用于6—60月齡的輔食營養素撒劑中鐵每日份含量應在3.6—9.0mg范圍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輔食營養補充品中鐵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
鋅(1批次)
鋅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對生長發育、免疫功能、物質代謝等均有重要作用。鋅缺乏可能導致味覺障礙、生長發育不良、皮膚干燥等癥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GB 22570—2014)中規定,適用于6—60月齡的輔食營養素撒劑中鋅每日份含量應在2.0—6.0mg范圍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輔食營養補充品中鋅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
鈉/總鈉(3批次)
鈉是人體必需的常量元素,鈉離子在體內有助于維持滲透壓和酸堿平衡,協助生理功能正常運作。鈉缺乏可能會導致食欲減退、倦怠、惡心嘔吐、血壓降低等。嬰幼兒腎臟功能不如成人健全,攝入鈉離子不足可能導致脫水,甚至驚厥。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2015)中規定,沒有特別添加鈉營養素的運動營養食品中鈉的最大含量(以每日計)為1600m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規定,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中總鈉的最大含量為200mg/100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運動營養食品中鈉、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中總鈉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不合理;也可能是產品標簽標注不規范。
肌酸(1批次)
肌酸與肌肉收縮的耗能過程密切相關,可以改善肌肉功能和力量,提升力量、爆發力、抗疲勞能力,并促進肌肉增長和恢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2015)中規定,速度力量類運動營養食品中肌酸含量(以每日計)應在1—3g范圍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運動營養食品中肌酸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
螨(1批次)
螨是食糖的其他生物指標,也是反映食糖生產或儲運衛生環境的一種指標,人體大量食入螨有可能引起消化系統疾病。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糖》(GB 13104—2014)中規定,食糖中不得檢出螨。
食糖中檢出螨的原因,可能是在生產、運輸或存放的過程中受到了螨的污染。